开农资店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开农资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申请开农资店,首先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3、开一家农资经销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要售卖农药,需要办理农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
4、法律分析:开农资店需要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涉及到出售种子、农药或兽药的,还要办理相关的销售许可证。
新法规定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将按照假农药处理了吗?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农药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
1、法律分析: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下列条件: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
2、法律主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依据相关规定,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3、可以。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也可以重新办理,因此农药生产许可证停产期间可以申请换证。
4、农药登记证有效期的分如下两种情况而定: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我要办个农药经营许可证,要什么手续?找哪个单位?
1、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要经过当事人申请,工商局受理,审查,发证等步骤。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营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有专门储存农药的场所以及配备的管理措施等条件。
2、先去工商局名称核准,再去当地农业局办理相关手续。
3、法律主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为:详见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选择是否受理—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证。
4、根据查询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得知,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法律分析: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下列条件: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依据相关规定,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也可以重新办理,因此农药生产许可证停产期间可以申请换证。
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2、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农药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本条例自1997年5月8日起施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5、新《农药管理条例》精简了审批,保留了新农药登记试验需经农业部批准(9条3款)(审查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其他大量的农药登记试验只需向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9条2款),送达即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