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需办理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有四点: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以及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本在100万元。
法律分析:办理种子许可证需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等材料,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种子法》第二十九条对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严格的要求,应当具备下列5个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出省繁殖制种需经双方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批准。
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1、③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答案】:①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②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③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疫设施。④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3、(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4、对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严格的要求,应当具备下列5个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出省繁殖制种需经双方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批准。
5、法律分析: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
6、《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该作物的一个生产周期。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出省繁殖制种需经双方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批准。
需办理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有四点: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以及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申请者除要具备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这一条件外,还要同时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施。
如何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3)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审核机关并说明原因。审核机关应将不予批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审查。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3)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4)种子经营场所照片;(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法律分析:办理种子许可证需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等材料,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
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等材料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核发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需办理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有四点: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以及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核发前在中国种业信息网公示五个工作日。